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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的发行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方法:
  一种认为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另一种方法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二是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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