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债券发行

公司债券转让规定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26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其特点之一就是流通性,所以《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这里所讲的“可以转让”,是相对权利人即债券的持有人来讲的,将转让的权利赋予债券持有人,是否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依法决定。公司债券买卖的交易价格则要根据证券市场对该种债券的需求情况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债券持有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卖出该债券时,通过竞价与希望购买人的债权人成交,按照各自报价形成转让的价格;
  二是债券持有人将债券直接卖给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以证券经营机构挂牌的买入价成交,以此形成转让的价格。
  公司债券的需求价格受该债券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的影响,当该公司的偿债能力发生问题时,对该债券的需求必然下降,交易价格也下跌,反之,需求上升,交易价格也上扬。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原则、方式、场所、会员、席位、品种、时间、信息等内容。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因债券种类不同而有不一样的转让方式。
  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有两种。
  一是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转让。因此,债券持有人在转让记名债券时,应当在该债券上写明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写明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转让才是有效的转让。记名债券转让后,债券持有人就发生了变化,所以,记名债券的转让,还需要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以保障公司债券存根簿记载的真实性。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的债券在证券交易所采取挂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
  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比较简单,只要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该转让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履行其他的手续。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gqzrls.com/news/view.asp?id=920505182693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