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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营业税起征点?

发布时间: 2015年5月15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由财政部规定的,仅适用于个人交纳营业税的情形。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营业税;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定的起征点幅度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可在这个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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