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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个体工商户有哪些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 2013年9月17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害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保护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燃料以及货源,需要由国营批发单位供应的,供应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不得歧视;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开立帐户,申请贷款;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国家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合法凭证,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缴或者吊销;
    除法律、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
    对擅自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制止。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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