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文集 > 有限责任

01-13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

01-02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

12-30

股权转让的限制  股权转让以自由为原则,以限制为例外,这是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有关股权转让的总体规则。但是,无论股权转让何等的自由,对其例外的限制皆不同程度地存在,正是这种限制的存在,使得人们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很难把握。具体地说,对股权......

12-26

公司解散时尚未出资到位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应依法交付到公司。  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12-23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有哪些?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  具体形式有:  1、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

12-19

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特征为:一是由国家授权以国有资产投资设立的公司,非国有资产投资或者混合经济的都不在此列;二是只有一个投资主体即单独投资主体,即使都是国有资产投资......

12-16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这表明并不是公司股东会所有的职权都授权董事会行使,而对于涉及公司存亡和资本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

首页171819202122尾页
共22页 到第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