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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不还给我,怎么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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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是否有欠条或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如果有可以走诉讼程序。

回复律师:江海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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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4/24 10:18:29

我是15年底借给朋友20万投资饭店,当时对方聘请我在店里做厨师长,对方在其他方面做的还不错,当时我也正处于没有工作就答应了,后来半年多由于一些种种原因我就离开了这个饭店。再后来要钱就不给了,看样子是想耍赖,没有借条但我有银行转账凭证,请问律师们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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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建议可以与对方沟通此笔投资款时进行电话录音,保存证据。

回复律师:江海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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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4/24 9:34:59

买个车位 交了定金 签了认购书 现在想换个位置 开发商不同意 请问有能解决的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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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认购书是否明确了车位具体位置?如果已经明确,建议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回复律师:江海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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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4/17 9:13:58

工地上受伤的
工伤十级伤残大概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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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10-14万元赔偿金)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84元×4个月=21936元
法律依据:《(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84元×5个月=27420元(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5484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凭发票)
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律师:江海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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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4/10 9:17:33

我在一家建材店买板子,对方给我以次充好了,找他说,他也不承认。我打电话给12315了,不过没回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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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当时预订的是什么样的板子?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你们当时指定的样板供货,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退货。

回复律师:江海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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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4/7 1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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