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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8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有两种承担方法:
      1.按约定处理。债权人与分立的公司就债权清偿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请求自己的债权,要求履行偿还债务。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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