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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关注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2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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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关注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
  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初始,资金缺乏,注册资本偏低,资产负债率较高,既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也不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能增强公司规模,有效提升公司形象。然而,部分民营企业由于经营不规范或者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有意或者无意造成增资行为不规范,甚至是虚假出资。
  注册会计师在改制审计时,应逐笔核实公司注册资本的形成过程。即使注册资本业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也应重新复核验资报告,核对验资报告的内容是否和实际账务记录一致。注册会计师在复核注册资本的实际到位情况时,应重点关注有无以下造成注册资本不到位的情况:一是采用伪造进账单等方式虚假出资;二是出资后抽逃资金;三是股东先从公司借款,再用借得的款项对公司虚假增资,形成的股东欠款长期未归还;四是公积金或企业积累转增股本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五是增资未办理验资手续,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以无形资产投入的,没有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和办理相关证件等;六是长期资产作价依据不合理,评估方法不科学。因此,有关注册资本不实的问题必须得到纠正,否则,可能成为改制后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当然,部分公司虽然出资时不够规范,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股东已采取一定的方法予以补救,一般也可以认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改制基准日实质已经到位。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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