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增资减资

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25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核心内容: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的实质性条件的规定较为简单,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可是对公司减资的程序就作了较为详细点的规定,本文由公司法公司减资栏目小编为您介绍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有哪些规定,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推荐阅读:
       ? 公司增资八大法律问题       ?【阅读全文】
       ? 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流程       ?【阅读全文】
  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
  一、董事会制定公司减资方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二、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还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法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罚款。
  五、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程序规定了这些事项,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让债权人的权利不被忽略。
  【延伸阅读】增资减资 公司增资手续 增资扩股协议 减资程序 减资公告
  公司法栏目组温馨提示,您可以在公司法频道中寻找相关知识。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gqzrls.com/news/view.asp?id=912553973219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