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 2016年7月1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2 、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gqzrls.com/news/view.asp?id=853976641135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