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6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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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增资一般对债权人有利,但可能影响股东权利。
公司法179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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