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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的会员大会

发布时间: 2015年6月5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主席团主持。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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