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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门槛”降低

发布时间: 2015年6月3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3万元,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同时,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500万元。

新规定降低公司设立的门槛,使设立公司更加简便,鼓励投资创业。对于想创业却没有丰厚资本的年轻人,这无疑是一阵春风,将催生经济活力。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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