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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与股权转让咨询

发布时间: 2015年1月15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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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公司是一年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公司业务发展较好,第一年的经营就持平,而且呈上升趋势,但由于三位股东的经营理念不同,我要求退出,我提出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以公司的机器设备而不是现金转让,这样是否可行?因为如是现金转让我仅能拿回投资额,但是机器设备可以再生产。而且另两位股东也同意,但不知法律上是否可行?
  初步分析:
  1、关于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股权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在股东名下,股权转让是老股东之间股权发生转让或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资产转让一般指公司名下的财产转让给其他主体。所以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关于您所述股权转让:那两位股东可以有偿或无偿转让给您。如为有偿,转让价格可以双方协商。关于您所述资产转让:如资产在公司名下,可以由公司将设备资产转让给您;如资产在股东名下,可以由股东将资产转让给您,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般以设备折旧后价值或经评估后的价格计算。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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