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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24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资金需求量的增加等原因而要求改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便向社会公众筹集更多的资金。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毕竟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在设立、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组成以及对内对外事务的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之处,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这些条件具体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原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验资后的净资产额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即达到500万元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高于500万元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发起人身份制订公司章程,如果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公司名称;
      (6)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7)有明确的公司住所等。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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