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后果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 2014年4月14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