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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货币出资(备案)

发布时间: 2013年9月17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企业非货币出资(备案)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资料名称 资料数量 
 企业的出资人以不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实物(如机械设备等)向企业出资的,应在企业登记注册前办理相关财产移交手续,并提交相关财产移产证明 1 
 企业的出资人以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实物(如房屋、车辆等)向企业出资的,应在企业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 1 
 企业的出资人以工业产权(如专利权等)向企业出资的,应在企业成立后半年内依法办理工业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1 
 企业的出资人以非专利技术向企业出资的,应在企业成立后一个月内,非专利技术所有人与受让人(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1 
 企业的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向企业出资的,应在企业成立后半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1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 
  
 承诺时限: 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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