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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时应当如何通知债权人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9日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http://www.hfgqzrls.com/

  公司分立时,应当在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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